2022年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招生章程( 二 )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
此外 , 我校还设立了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资助方式 , 资助工作主要以“奖、助、贷、补、缓、减、免”有机结合的全方位资助体系 。
1.专业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 , 按照《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专业奖学金评办法》确定奖学金获得者 , 给予奖励 。
2.针对在校生 , 学校设立单项奖学金、竞赛活动奖励、学生生活补贴、临时困难救助、受灾受困救助等资助项目 。
3.针对毕业生 , 学校设立考研奖励金等资助项目 。
4.我校开展“爱心一元钱”互助活动等系列资助项目 ,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按照困难生认定等级与学生实际情况 , 给予资助 。
5.助学贷款方式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新生入学前到家庭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 。
6.学校为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减学、专业实践事务服等勤工助学岗 , 按岗、按时给予资助 。
7.缓交费用 , 新生入学时如果因家庭困难等情况 , 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 , 提出缓交相关费用申请 。
8.学费减免 , 学校每年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确定减免人数和减免金额 , 予以资助 。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入学后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 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 , 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商务英语、法语、德语、俄语专业招英语考生 。朝鲜语专业招非朝鲜族英语考生 。
第十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 ,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 , 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 , 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
2.专业录取 。普通类专业根据考生投档分数(含政策性照顾分 , 下同) , 按“分数优先 , 遵循志愿”的原则 , 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
3.优先级别 。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 , 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文科类或选考历史科目组以语文、数学、外语为顺序 , 理科类或选考物理科目组以数学、语文、外语为顺序 , 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不分文理科类或“3+3”模式改革省份以语文、数学、外语为顺序 , 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艺术、体育等其他特殊类型专业录取时单科排序照此执行 。若考生所在省份招考文件规定了相关的排序方法 , 则按其办法执行 。
4.专业调剂 。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 , 若服从专业调剂 , 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 。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在专业调剂一栏中 , 考生凡是未填“同意(是)”的 , 一律视为“不同意(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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