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工资是怎么算的,中秋假期上班工资怎么算( 三 )


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途径:
1、协商 。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法取得效果的 。
2、调解 。有权调解的部门有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地域性调解组织 。
3、投诉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 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劳动监察部门在调查有关事实的基础上,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案件的时限一般不超过60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 。
4、劳动仲裁、诉讼 。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审理终结 。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按照民事诉讼程序 , 实行两审终审制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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