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拾得黄金应该怎么解决,如果自己在野外挖到一箱黄金珠宝,能算归自己所有么?法律上有没有依据?( 三 )


与捡到的数量有关系,数额?。?不交给警察不犯法 。如果数额大了,不但违法而且还构成犯罪 。这个罪名叫侵占罪 。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 拒不交还的行为 。
量大犯法,量小犯道德 。拾金不味是上策 。
不犯法 , 只是道德上有些说不过去

小学生拾得黄金应该怎么解决,如果自己在野外挖到一箱黄金珠宝,能算归自己所有么?法律上有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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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江苏小学生捞鱼,意外捞到2500年前的黄金,后来怎样了?李峤在《汾阴行》提到:君不见昔日西京全盛时,汾阴后土亲祭祀 。其实中国人对于祭祀文化 , 一直都有比较深刻的感情 。历朝历代都会有相关的机构专门管理祭祀文化,甚至是到了明朝和清朝时期,百姓们如果遇到自然灾害严重的情况 , 还有可能会让当朝君王认为是自己祭祀的真诚度不够,所以才受到了祖宗的惩罚 。

在祭祀的过程中 , 除了参与祭祀者需要讲究礼仪之外,还会提到一些贡品 。这个贡品不仅包括一些动物、菜品、香火,甚至是一些货币都有可能会存在 。在2007年时,我国考古学家发现了江苏有一则鱼塘里面,就出土了很多黄金货币 。然后经过查询才发现 , 原来江苏等地就有很浓厚的原始祭祀文化 。
江苏有一个小村庄名字叫做友谊村,在2007年3月份,友谊村里面的孩子们也十分调皮 , 经常会到一些溪水里面玩闹 。然而有一位叫做朱丛淦的孩子,当时在鱼塘里面就捞到了一块黄色的金属物质,觉得很好玩并且带回了家 。

朱丛淦回到家之后,手中的玩具很快就被自己的父亲看到了 。而父亲也大惊失色,觉得孩子意外的发现了一枚金子,说不定可以换钱 , 如果补贴家用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
朱丛淦的父亲很快就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趁着夜色,和孩子朱丛淦一起 , 来到了这面水塘 。当天晚上也捞到了很多金子回家,这一次好消息却走漏了风声,当时有很多村民们也争先恐后地想要来这个鱼塘里面进行捞捕 。

所以从这个鱼塘里面走出来的金子,基本上不属于某一个人,分布得比较散 。在文物局赶来之前 , 也有很多文物贩子跑到了友谊村,想要收购村民们手里的黄金货币 。
所以也有一些村民在文物局赶来之前 , 就已经将自己手中的黄金货币出售了 。直到8月份,当地的考古学家这才赶大赶到了友谊村,经过沟通才收回金子 。

2008年 , 鉴定结果显示这些货币距离现在已经有了2500多年的时间,可以往楚国文化去推,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 堪比无价之宝,而这个水塘附近,虽然没有当时留下来的文化存在,但是这则水塘的四周是2500多年前人们专门用来祭祀的地方 。

其实在我国1980年前后,就已经陆续颁布了一些文物保护相关的法律,人们在家族继承这方面之外的渠道获得到的一些文物,其实并不属于个人 。所以养成拾金不昧的习惯 , 也是个人品德提升的主要内容 。
后来他们村的村民听到了很多的风声也去打捞这些东西,最后这些东西都上交给了国家 。我们要养成拾金不昧的习惯 。
后来这边小学生把捡到的黄金交给了警察,可见这个小学生是一个拾金不昧的好青年 , 也希望人们多向他学习 。
知道了黄金的消息,村民们纷纷打捞 。有些卖给了黄金贩子 。直到8月份专家赶来,才收回了所有的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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