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组织主要是做什么的,传销组织主要传销什么( 二 )


区别四:有无退货保障制度
据了解,非法传销公司的产品一旦销售就无法退换,或者想方设法给退货顾客设置障碍 。
这一点在直销企业中完全不同 。凡是正规的直销企业都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购货保障 。比如给一般顾客承诺在购货后7天内退回仍具有销售价值的产品 , 可获100%现金退款 。对于优质顾客有的直销企业还承诺在购货10天内可退回曾经使用或不具销售价值的产品(剩余量至少达一半)可获得50%现金退款或50%等值购货额 。
区别五:销售人员结构有无超越性
以拉人头来实现获取收益的非法传销公司,在销售人员的结构上往往呈现为“金字塔”式,这样的销售结构导致谁先进来谁在上,同时先参加者从发展下线成员所缴纳的入门费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其后果是先加入者永远领先于后来者 。
这种不可超越性在直销公司就不存在 , 在直销企业中无论参与者加入先后在收益上表现为“多劳多得” 。
区别六:有无店铺经营
我国经历了1998年全面整顿金字塔式传销后,很多外来直销企业纷纷转型 。从那时起,“店铺雇佣推销员”的模式就成了规范直销企业的主要销售模式 。这种特殊的直销经营方式,让推销员归属到店,这样不仅与公司关系直接而且还便于管理 。
非法传销企业往往停留在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的经营活动状态 。直至今天,有无店铺仍然是我国市场上区分非法传销和直销的一个直观区别
法律的巨大漏洞才是非法传销猖狂的原因 我为了营救被骗到贵阳做传销的亲人 我 打入到了传销内部 经过几天的了解我才明白 传销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 不是警察办案不力也不是传销洗脑有多么可怕 最根本的原因是 对传销的认定和处罚 认定传销需要30个人指认 才能认定为传销 而不是按金额的多少 如果一个人被认定为传销 按我亲人现在做的传销 一个人出6.8万 需要骗两百万 (2000000)你才犯罪 而诈骗罪3000元以上 就可以定罪 这就是传销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 风险小利润大1我打进了传销内部 经过几天的洗脑 我 一听就是骗人的 我在想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干 我报警了 当天晚上就在贵阳市花果园抓了50个 我听出租车司机说在花果园干传销的有一两万人 我不敢相信 当天晚上我到了花果园打传办 我问工作人员 怎样惩罚这些人 工作人员告诉我教育完放人 我当时很不明白为什么 工作人员哭着给我说 没办法 30个人 取证难度太大 她每天看着有些坏蛋逍遥法案 有些家破人亡 她也很难受 但是她也没办法 这就是法律 工作人员告诉我有一次一个传销人员的头目被抓到警察已经取证了20个人还需要10个人 但是找不到了 他们没办法放人了而传销人员 却再利用法律的漏洞 告诉新加入的人员 我们的生意是国家允许的 警察抓我们只是走个过程装装样子 他们一定会放我们的可能大家想象不到传销在贵阳已经猖狂到什么地步 出租车司机一听说我要报案传销 就说不要管了 太危险 出租车司机给我指着路边走的3个人 说这就是搞传销的 我不理解 我问他为什么 他说 只要在路边走的3个人以上的外地人就是搞传销 连采访人员都在我俩聊传销的时候 看见有人来了 就不敢说了 还有一个传销窝点在一楼打传办在二楼 他们现在在贵阳已经猖狂到何种地步 我建议政府第一用金额大小入罪 而不是人数 第二把传销后面的大鱼找出来小鱼小虾可以不管(通过银行流水就可以找到大鱼)我认为传销为什么屡禁不止 就是因为法律规定的人数(30人)给了传销发展壮大的土壤 希望政府改改已经过时的条款 让这些人早点认罪伏法 不要让传销成为犯罪成本最小收获最大的行业 少点家破人亡 传销和诈骗的本质一样 但是认定和处罚相差太大 这也是很多警察和办案人员和采访人员的想法 希望政府能够重视 很多人认为政府不管传销 做传销的认为自己做的合法的 抓了放 放了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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