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销肌肤日记普通化妆品宣传多种功效,四级分销涉嫌违法违规( 四 )


四级分销 , 涉嫌违法违规
为什么肌肤日记敢宣传“让创业没有风险压力”呢?根据肌肤日记的代理提供的信息 , 肌肤日记的代理制度如下:

分销肌肤日记普通化妆品宣传多种功效,四级分销涉嫌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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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肤日记的经销体系中一共分四个等级 , 分别是超级会员、分销商、品牌总代、联合创始人 。 达成这四个级别的条件分别是:超级会员 , 需要一次性拿货3000元享受7折优惠 , 需付2100元;分销商 , 需要一次性拿货6万元享受3.5折优惠 , 实际需付2.1万元;品牌总代 , 需要一次性拿货20万元享受2.5折优惠 , 实际需付5万元;联合创始人 , 需要一次性拿货400万元享受1.5折优惠 , 实际需付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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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利润:超级会员投资2100元就能获得3000元产品 , 就拥有了900元利润;分销商投资2.1万元获得6万元产品 , 相当于有3.9万元的利润;品牌总代投资5万元获得20万元的产品 , 有15万元的利润;联合创始人投资60万元获得400万元的产品 , 拥有340万元的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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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代理利润: 联合创始人发展品牌总代利润为2万元 , 发展分销商利润为1.2万元 , 发展超级会员利润为1650元;品牌总代发展分销商利润为6000元 , 发展超级会员利润为1350元;分销商发展超级会员利润为1050元 。 相当于发展下线 , 下一级在上一级处拿货 , 上一级赚的折扣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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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级推荐代理利润:联合创始人推荐联合创始人利润10万元;品牌总代推荐品牌总代利润为1万元;分销商推荐分销商利润为3000元;超级会员推荐超级会员利润为525元 。 返利金额由上一级别发放 , 相当于A超级会员推荐B成为超级会员 , A的上一级分销商C会有利润1050元 , C就把1050的一半拿出来奖励给A , 就是A的平级推荐奖励52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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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级推荐代理利润:被推荐人付出货款的百分之五 , 奖励由被推荐人的上级代理发放 , 是一次性奖励 。 相当于超级会员D把要拿货5万元的E推荐给联合创始人F , F拿出5万元的百分之五即2500元奖励给D该奖励为一次性奖励 , 此时联合创始人F就发展一个下级代理品牌总代E , F能拿到的利润就是E在F出拿货的折扣差2万元 , 后期E一直在F处拿货 , F就一直有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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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升制度:通过前面的进货制度门槛成为代理 , 分销商直接推荐10.5万元 , 不低于5人可以晋升为品牌总代 , 品牌总代直接推荐100万元 , 不低于20人 , 可以晋升为联合创始人 。
对于以上的代理制度:肌肤日记这个模式其实就是一个囤货的原始微商模式 , 其中获奖条件存在拉人头概念 , 并且不同购物金额给予不同折扣 , 而且差额比较大 , 有门槛费概念 。 它从本质上说不是为了促进正常的商品交易 , 通过增加交易数额来获得收益 , 而是引诱参与者以购买远超于正常的产品来成为会员 , 才能享受分利资格 , 并且鼓励代理“拉人头” , 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 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的人数作为计酬返利的依据 , 涉嫌违法违规 。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相关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 , 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 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 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 骗取财物 , 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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