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学生 “你是个婊子!”大三女学生遭7旬房东羞辱后,她却做了这种事( 二 )


在购买剧毒农药后,他还有一段似乎是给一个情感类电台打电话的倾诉录音 。
这段长达27分钟的录音里,她几乎从头哭诉到最后,她称自己从小受到别人欺负,大学同学都不和她玩 。
遇到房东任某后,她四处求助没有人愿意帮她,法官给房东打电话要进行调解,房东就是不接电话 。
一个小时后,她服下剧毒农药,被警方及时送医救治,但因抢救无效,不幸辞世 。
12月20日,她的遗体在西安火化 。事后,警方认为该事件不属于刑事案件 。
那么,对于女孩的死,房东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押金是否需要退还呢?
合同行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依照法律规定来处理 。既然双方签有书面合同,那就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 。
新房客已经入住,房东亦没有租金损失,就应当信守契约,履行合同约定,退还女孩程某的押金和剩余房租 。房东拒不退还的,女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表姐也不知道为什么女生会做出这种行为,为什么不向自己的父母进行求助呢?而且起诉后,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为什么要被激化去那样做呢?

女学生 “你是个婊子!”大三女学生遭7旬房东羞辱后,她却做了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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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女孩太脆弱了吗?
对此,有网友质疑,三千块钱就自杀?这个女孩太脆弱了,不值得同情!
也有人愤然咒骂房东,因为死者明确强调,死因就是房东!
不过,到目前为止事情似乎没有这么清晰明朗,比如此前她在看什么病?比如她之前经历过什么,为什么不愿意求助家庭?
有网友认为,辱骂未必导致自杀,自杀主要是女孩自身的心理问题造成的,所以房东无需承担责任 。
可是,房东为富不仁,为了这点钱和小女孩计较,还讲那些难听话去刺激她,确实不像话 。
而且,明知女孩心理有问题,还屡次挑衅,真的要这么轻易的放过他吗?
一名大三的女生,一名七旬的房东,一个宁愿用自己的生命换取一句道歉,一个口不择言为了几千块钱的押金骂别人婊子 。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传统的美德越来越少,我们在发展的时候也要深思,为何这个社会越来越冷漠了?
是人变了,还是人心变了?
善良的房东是存在的,不善良的房东依旧在克扣押金,进了自己口袋的钱,很难再往外掏出 。
这个道理,就是这么简单,正如上面所言,现实是很残酷的,就算经过协调房东也只愿退极少的费用,而作为打工人,你浪费不起这个时间 。
因为房东的恶意谩骂指责,女生被一步步逼得毫无还手之力,她是单纯的 。
女孩的单纯,不就是我们愿意让她看到这个世界的美好么?难道我们将来要告诉自己的孩子,走进社会的第一天起,你就要扼杀自己的单纯?
我们无能为力为自己的孩子守护她的单纯,那么把她带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需要三思而行 。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的呢?来看看网友们的看法吧!
网友琪琪:这个老师配称之为复旦老师,这个学生不配叫复旦历史系学生 。如果历史真的不需要科学数据支撑,不需要严谨和逻辑思辨,那这个本就成王败寇的真理,会逼历史这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沦为现代政治的娼妓 。历史承载着文明,随便改变的历史会让文明本身不再受人尊重,而落到个人,熟知一切的我们便更觉得自己不值得为这条漫漫的历史长河去牺牲什么,谱写什么,因为一切终将面目全非......每个在洪荒之河中只出现不到一百年的渺小人类,他们的一生也会变得越来越没有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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