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登报

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
1.丢失记账联
普通发票第一联为记账联 , 是销售方记账凭证,应取得发票联的复印件 , 由原件保存单位或者个人在复制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 原件存于我处” , 并由提供人签章 。
2.丢失发票联
【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登报】
普通发票第二联为发票联 , 是购买方记账凭证 , 可以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第五十五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 。……(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 , 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 , 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购买方取得开票方有效证明后用记账联发票复印件入账,复印件上由原件保存单位或者个人在复制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 原件存于我处”,并由提供人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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