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被房东卖了怎么办】
你好,这里涉及到两个法律问题,一个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一个是买卖不破租赁 。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先来看看合同法的规定:
《合同法》第230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此外 , 在我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行政法官,以及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也有类似的规定 。
因此如果房东与第三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且高未过户的情况下 , 你可以主张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 。如果第三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是善意的,你甚至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如果第三方是善意购买,此时你可以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等 。

买卖不破租赁
所谓买卖不破租赁,通俗的说就是,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房屋的主人出售房屋 , 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新的房主也要受到原来房屋租赁合同的约束 。
因此,即使房东将房屋出售你不主张优先购买权 , 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新的房主也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仍然需要按原来的合同条款执行 。也就是对你的租赁和使用没有任何影响 , 只是你的租金可能就要向新的房主交了 。

租的房子被房东卖了,怎么办?
很好办,第一,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如果租户有购买意向和购买能力,在同等条件下,租户享有优先购买出租房的权力;
第二,如果租户不想购买,同样按照合同法中“买卖不破租赁”的有关规定,租赁权力大于买卖权力,即:在合同约定期限到期前,即便房子已经被房东卖掉了,租户仍然有权继续租住到合同到期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 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第三,如果租户既不想购买 , 也不想继续租住下去,而且新房东也没有出租的打算 , 那么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由老房东对租户进行相应的补偿;即便合同没有此款约定,租户同样有权与老房东进行协商 , 要求房东对租户进行1~3倍的月租金补偿,或者放宽一两个月的时间交房,待租户找到新房以后进行交接 。
其实租房期间遇到房东卖房的情况也属正常现象,谁家不会遇到急用钱的事情,关键要看房东如何处理问题;而作为租户,也没必要“得理不饶人”,甚至因为要价太高把问题搞僵,只要能换位站在房东的位置考虑下,那事情就好办多了 。
别听律师胡咧咧,基本上是纸上谈兵 。
租的房子被房东卖了,基本上可以发笔小财 。
首先,如果是有点智商的房东,在租赁合同中通常会加上租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条款 , 这一条款租客基本不会提出异议 。
其次 , 目前通行的租赁合同执行付三押一方式 , 也就是说即使房东违约,只需支付一个月的违约金,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再次,房东把房子卖了,买卖合同中肯定有延期交房的违约条款,房东违约交房所承担的赔偿责任肯定更大 。
还有,买卖合同从签约到收到全款,交易完成,起码有几个月的时间,碰到置换的买家,时间还要长,所以房东有足够的时间根据不同的情况调整和租客之间的谈判策略 。
最后,房东通常的做法是退还押金 房子免租两三个月,确保房产交易前房子空置,符合交房条件 。
当然,碰到房东不讲理的,那只有互相伤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