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居民和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部队办离婚手续需要填哪些资料


揭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内地居民和军人间婚姻)
(一)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
(二)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

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 。
现役军人:提供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
(四)双方当事人2张2寸单人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红底彩色照片 。
(五)如当事人身份及信息变更的 , 需提供有权机关或部门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 。
【揭阳居民和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部队办离婚手续需要填哪些资料】(六)《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或者该回执单遗失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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