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低保标准 清远市清城区低保标准


清远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表(2021发布)
类别城乡低保标准城乡低保补差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适用地区水平城镇农村城镇农村城镇农村一类84772666949513551162清城区二类84763866933113551021清新区、佛冈县、英德市、连州市、阳山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备注:


【清远市低保标准 清远市清城区低保标准】
1.城乡低保补差水平是指县(市、区)当月城乡低保资金支出(含分类施保)金额除以当月城乡低保对象人数得出的月人均补差水平 。
2.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 倍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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