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连云区户口迁移受理条件一览

连云港市连云区户口迁移受理条件一览

一、受理标准
1、服务对象:自然人
2、受理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到另一地经常居住的 , 本人或者户主应当向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迁移 。

公民户口迁移,以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遵循先家庭户 , 再集体户,后社区户的原则办理户口迁移 。
二、办理地点
【连云港市连云区户口迁移受理条件一览】各派出所,自贸试验区警务服务中心一楼6号窗口(连云港市连云区阳光国际中心D座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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