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机动车辆报废管理规定
对于大连市机动车辆报废管理规定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 , 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大连市机动车辆报废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机动车辆报废管理,淘汰老旧车辆,防止大气污染 , 美化市容环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大连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辆的报废管理 。第三条大连市公安局主管全市机动车辆报废工作 , 其具体业务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大连市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汽车更新工作 。市经贸委、工商局、环保局等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机动车辆报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机动车辆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的,应予报废 。第五条机动车辆报废,其所有人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将拟报废的车辆交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 。车辆的发动机、变速器、车架、方向机、前后桥、车身等六大主要部件(简称六大总成)必须齐全 。第六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依据车辆档案对车辆整车(含六大总成)及使用年限、行驶里程等进行认定,符合报废条件的,批准报废 , 发给《机动车报废审批申请表 。第七条报废车辆所有人持《机动车报废审批申请表 , 将车辆交给有资格的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企业回收处理,凭回收(拆解)企业签字、盖章的《机动车报废审批申请表领取市经贸委《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第八条报废车辆所有人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报废审批申请表,到养路费征稽部门办理停缴养路费手续 。第九条机动车辆因故需要延缓报废的 , 其条件、审批程序和检验,按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汽车报废标准,不得给已报废的汽车办理注册登记;对延缓报废的汽车不准办理过户、转籍登记 。第十一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和每年12月10日前,将上月已报废或下一年度应报废机动车的有关情况向市经贸委通报 。第十二条市经贸委会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监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对报废汽车发动机、变速器、车架、方向机、前后桥(简称五大总成)作破坏性处理 。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应予报废的车辆超过3个月未办理报废手续的 , 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滞留车辆,限期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属于非经营车辆的,处500元罚款;属于经营车辆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办理的,强制报废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下达处罚决定书;实施罚款处罚,应严格执行《大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行票款分离和罚没收入实行罚缴分离暂行办法 , 罚款全部上交同级财政 。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涉及其他行政管理机关权限的,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 , 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 应认真履行职责,严于律己,秉公执法 。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驾驶、倒买倒卖已报废车辆或五大总成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 。大连市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如何规定
从业人员想要在渔业船舶上从事船员工作的,不是那么容易的,国家要求该从业人员,不但要具备有国家规定的身体条件,而且必须持有相应的船员证书,才可依法从事相应的工作的 。在大连市办理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业务,应该按照哪些规定来办理?下面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下 。一、大连市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如何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1989年7月3日国务院令第38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渔业船舶的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电机员、无线电报务员、话务员,必须经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取得职务证书,其他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训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14年5月23日农业部令第4号)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渔业船员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渔业船员管理工作 。第四条:渔业船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渔业船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培训,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渔业船员证书后 , 方可在渔业船舶上工作 。二、大连市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申请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2014年5月23日农业部令第4号)第七条申请渔业普通船员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6周岁;(二)符合渔业船员健康保障;(三)经过基本安全培训 。符合以上条件的,由申请者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在大连市申请办理渔业普通船员证书的人员,应当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人必须年满十六周岁;符合渔业船员健康保障;而且经过基本安全培训的人员,才可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的 。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咨询 。【大连车辆报废手续如何办理 大连市机动车辆报废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