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渔业船舶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河池渔业船舶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过去人们捕鱼使用的是木船,现代社会人们捕鱼都使用上了现代化机械船,渔业船舶的发展是人们捕鱼效率更高 , 人们使用渔业船舶在下水之前需要将渔业船舶的相关信息登记备案,中间发生信息变化的,还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在河池渔业船舶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 。一、河池渔业船舶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河池渔业船舶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船名;(二)船舶主尺度、吨位或船舶种类;(三)船舶主机类型、数量或功率;(四)船舶所有人姓名、名称或地址(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的除外);(五)船舶共有情况;(六)船舶抵押合同、租赁合同(解除合同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渔业船舶所有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填写渔业船舶变更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渔业船舶所有人的户口簿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航行签证簿 。(三)变更登记证明材料:1.船名变更的,提交渔业船舶船名核定书 。2.更新改造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的,提交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 。3.渔业船舶所有人姓名、名称或地址变更的,提交公安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变更证明文件 。4.船舶抵押合同变更的,提交抵押合同及补充协议和抵押权登记证书;船舶租赁合同变更的,提交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和租赁登记证书 。5.船舶共有情况变更的 , 提交共有协议和共有各方同意变更的书面证明 。(四)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登记机关受理变更登记申请,经审查发现申请变更事项将导致登记机关发生变更的,应当书面通知渔业船舶所有人向有权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 , 并将船舶登记档案转交给有权机关 。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登记的,应当换发相关证书,并收回、注销原有证书 。换发的证书有效期不变 。二、河池渔业船舶变更登记办理材料1、渔业船舶所有权和国籍登记业务申请表;2、渔业船舶所有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航行签证簿;4、变更登记证明材料 。三、河池渔业船舶变更登记办理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江湾路2号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19-21号综上所述,在河池市渔业船舶所有人在渔业船舶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 , 应当及时办理信息的变更登记,该事项可以到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申请办理 , 由河池市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到进行咨询 。河池渔业船舶变更登记什么时间办



船舶在办理所有权登记的时候是需要办理船舶的识别号,船舶的一些排水量等相关信息的,如果船舶的发动机和船舶排水量等重要信息有变化,那么就需要去变更登记,在河池渔业船舶变更登记什么时间办?下面小编就给大家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河池渔业船舶变更登记什么时间办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河池渔业船舶变更登记办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第十四条规定:1.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 。2.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 , 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河池渔业船舶变更登记办理材料1.渔业船舶所有权和国籍登记业务申请表2.渔业船舶所有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航行签证簿4.变更登记证明材料四、河池渔业船舶变更登记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2年10月22日农业部令第8号,2013年12月31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船舶登记的信息一定要和船舶的实际信息是一致的 , 船舶每一年都需要做一次检验的,船舶的登记信息和船舶实际信息不一致是没有办法检验的 。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汽车问题,可以到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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