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申请在哪办理
现在有很多的海上运输船舶,这些船舶的运行都是需要获得对应的证件,其中船舶营业运输证件是船舶所要办理的证件之一,因此就有很多的单位想要了解一下在鸡西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申请在哪办理呢?下面小编带大家了解 。一、鸡西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申请在哪办理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鸡西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交通运输局窗口二、鸡西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申请设定依据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第二次修订)“第十四条水路运输经营者新增船舶投入运营的 , 应当凭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证件、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领取船舶营运证件 。”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12月10日修正)“第十三条 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 , 对符合条件的 , 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并向其投入运营的船舶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 。申请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向申请人颁发该班轮航线运营许可证件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 , 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理由 。三、鸡西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申请受理条件(一)与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相适应;(二)取得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三)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船型技术标准和船龄的要求;(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一些水路运输经营者投入新的船舶进行运输活动之前,是要到当地的交通部门提出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件的,这些证件的办理都是有对应的法律条例为此提供法律依据的,有效的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是办理手续的条件之一 , 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 。鸡西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法律依据是什么【鸡西船舶营业运输证件配发申请在哪办理】
船舶的运营证件在办好了之后,可以从事船舶运输业务 , 这个证件也会有有效时间的,在到期之前一个月之内,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延续,在鸡西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法律依据是什么呢,小编整理了如下内容给大家做参考 。一、鸡西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法律依据是什么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第二次修订)第十四条:水路运输经营者新增船舶投入运营的,应当凭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证件、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向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领取船舶营运证件 。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12月10日修正)第十三条:具有许可权限的部门 , 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其投入运营的船舶配发《船舶营业运输证》 。申请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向申请人颁发该班轮航线运营许可证件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理由 。二、鸡西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办理条件(一)与经营者的经营范围相适应;(二)取得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三)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船型技术标准和船龄的要求;(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鸡西山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办理材料1.《船舶营业运输证》申请表2.《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船舶国籍证书4.船舶检验证书5.船舶所有权证书6.安全符合证明鸡西船舶营业运输证延续要向交通管理局海港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办理这项业务的法律条款在上文已经给出,申请时要带好船舶营运运输证申请书还有水陆运输的经营许可证等等 , 如果还有其它方面的疑问,欢迎到做汽车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