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延缓车辆报废规定
对于九江延缓车辆报废规定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 , 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 , 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第一步: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1、《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 , 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 。第二步: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 。第三步: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 。温馨提示:对按规定需办理审批手续的延缓报废车辆,仍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对原已办理延缓报废手续,但未达到新的报废标准的 , 按普通正常车辆管理,重新打印行驶证副证,并按规定办理年检签章 , 不再加盖廷缓报废检验合格印章;对按照原报废标准应当报废但未办理完毕注销登记的车辆,按照新规定执行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 , 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 , 可在线咨询 。酒驾交强险赔偿范围
我们知道开车最主要的就是要遵守交通规定,生活中对于醉驾的行为很多时候还是有的,那么对于醉驾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呢?很多人不清楚 , 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 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酒驾交强险赔偿范围依据《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对驾驶人醉酒后驾车致受害人财产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损失不能免责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首先垫付抢救费用 , 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 , 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强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 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醉驾的话一般对于受害人财产是不赔偿的,但是对于受害人伤亡的话是有赔偿的 。以上这些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 , 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进一步的要求,可以咨询相关 。【九江延缓车辆报废规定 九江市汽车报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