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均可申请开通网上缴存业务 。单位付款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行别一致的,在开通网上缴存时,同步开通同行委托收款 。
二、网上缴存业务范围
缴存单位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登陆“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办理本单位相关缴存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包括:个人账户设立、封存、启封、缴存基数调整、缴存比例调整、个人账户转入、联名卡关联、汇缴登记、补缴登记、单位基础信息维护、单位信息查询等业务 。上述业务均为单位自助办结 。
三、受理地点
1、主城区: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指定的主城区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可为本网点缴存单位办理开通手续) 。工商银行经办网点:渝中支行、高科技支行、建新东路支行、北部新区支行、渝北支行 。建设银行经办网点:中山路支行、大坪支行、上清寺支行、观音岩支行、两江分行、观音桥支行、渝北城南支行 。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
四、办结时限
立等即办 。
五、办理要件及程序
1、单位经办人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分中心(办事处)领取《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申请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服务协议》(到指定的主城区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开通手续的,单位应到银行网点领取《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服务协议》) 。
2、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件原件 , 以及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申请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服务协议》(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材料复印件,到所属分中心、办事处(指定的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 。
3、分中心、办事处(指定的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在办理开通网上缴存业务手续后,向单位经办人发放网上缴存业务数字证书 , 并告知初始密码;将《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回单》一联、《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服务协议》一份 , 返给单位留存 。
六、注意事项
1、为方便单位经办人尽快掌握网上业务操作,规范办理缴存业务,避免操作错误,单位拟开通网上缴存业务的 , 建议单位先联系分中心、办事处(指定的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参加网上缴存业务培训后,再申请开通网上缴存业务和委托收款业务 。
2、缴存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办人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等信息发生变更 , 与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内记载信息不一致的,应先行办理单位基础信息变更后,再申请办理开通网上缴存相关业务 。
3、为方便单位加强网上缴存业务监管,单位可根据自身管理实际,指定单位经办人以外的人员为本单位网上缴存业务专管员;单位可在开通网上缴存业务时,同步申请开通网上缴存业务专管员权限 。
4、单位通过网上办理缴存业务的,无须再提供相应业务申请表格和证明材料 。
5、单位首次申领数字证书为免费,数字证书有效期为1年,建议单位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自助办理数字证书更新 , 并继续免费使用 。单位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密码,数字证书丢失的,由单位自行购买数字证书物理介质,并到相应分中心、办事处(指定的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数字证书补办手续 。
6、付款银行和缴存银行行别不一致的单位,以及采用财政集中支付方式付款的机关事业单位,暂不开通委托收款业务,仍可通过支票、网银汇款等现有方式支付缴存款项 。
【重庆公积金怎么缴纳 重庆公积金网上缴存怎么办理】新公司需要办理公积金怎么操作
一、办理范围: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均应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户 。
二、受理地点:1、主城区:工、农、中、建、交行公积金经办网点;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
三、办结时限:立等即办 。
四、办理程序:
1、单位经办人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申请表》;
2、单位持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申请表》,连同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开业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 须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开业许可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办理;
3、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在办理单位开户手续后,打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回单》一联,加盖业务章后返给单位留存 。注意:办理登记开户业务的单位应同时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办理相关要求详见“职工账户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