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与醉驾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酒后驾车和醉驾有何区别


酒后驾驶与醉驾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酒驾和醉驾的主要区别是什么?【酒后驾驶与醉驾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酒后驾车和醉驾有何区别】(1)不同的酒精含量要求:1.酒后驾驶: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且小于80mg/100ml的驾驶人的驾驶行为为酒后驾驶 。2.酒驾: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的驾驶人的驾驶行为为酒驾 。参考:道路交通安全法(2)不同的行政处罚:1.酒后驾驶:(一)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 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的;(二)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 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三)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酒后驾驶:(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约束,直至其清醒,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能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二)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不同的刑事处罚:1.酒驾:酒后驾驶属于简单的交通违法 , 因为不涉及刑事犯罪,所以不会追究刑事责任,车辆驾驶人也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但法律也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酒驾:酒驾行为被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的 , 一般处罚为拘役6个月以下 。醉酒驾驶情节明显轻微,不构成危害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 , 不需要处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但是,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 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的;(四)驾驶载客营运机动车的;(五)存在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其实酒驾和醉驾的区别还是挺大的 。单纯从法律后果来说,酒驾绝对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酒驾就不一样了 。一般来说,酒驾和故意杀人的性质是一样的,因为都是犯罪 。然而,在某些方面,他们有一个共同点 。酒驾和醉驾都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酒后驾驶与醉酒驾驶有哪些区别



酒驾,一般认为是醉酒驾驶,当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一定标准时,就会构成酒驾 。那么,酒驾和醉驾有什么区别呢?一、酒驾和醉驾的概念辨析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员血液和呼吸中酒精含量的限值和检验》(GB19522—2004)中的规定,指出:饮酒,即醉酒驾驶,是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人的驾驶行为 。酒驾 , 即醉酒驾驶,是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的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行为 。第二,酒驾和醉驾的处罚标准不同 。酒后驾驶将受到行政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六个月以下拘留 , 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以及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罚款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车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补充 。首次将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酒驾行为界定为犯罪,并于5月1日正式实施 。具体规定如下:“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跑,情节恶劣的,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 , 处拘留、罚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不管是酒驾还是醉驾 , 这些都是违法行为 。不仅对别人的生活不负责任,对自己的生活也不负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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