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
误工费 , 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 。它包括两部分,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 。二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来队处理交通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 。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 。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河北省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第18条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 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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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费谁来支付
1.谁将为交通事故中损失的时间买单?无论是交通事故的肇事者还是保险公司赔偿损失的时间,仍然有很多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特别明确,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严格遵守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仍然占绝大多数,所以很明显 , 在一些交通事故中,其中一个人是完全有责任的 。1、由闹事者承担;2.《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治疗康复费用的合理支出,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人生活辅助器具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向赔偿权利人支付受害人因受伤至完全治愈(误工)期间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第二,交通事故损失时间是由保险公司还是车主支付?只要目标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责任,保险公司就应在交强险11万元的限额内全额承担损失时间的赔偿责任 。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的,会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 , 受伤单位出具事故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除证明、纳税证明 。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休假造成的收入减少部分 。单位不扣工资,就不发误工费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丧失工作的,丧失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至固定伤残前一日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 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被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类似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解释》没有为损失的时间设定最大限度 。关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有两点需要明确:1、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证明;2.受害人实际上必须减少固定收入 。如果受害者遭受损害,其雇主不扣压或扣留其所有收入,其损失的时间费不应得到补偿或少付 。误工费包括物品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班费等 。2.误工费包括全职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补偿应以“实际减少”的收入为基础(差额补偿原则) 。例如,当受害人是某些单位的员工时 , 当他/她因受伤而失去工作时,单位不得扣留他/她的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经营者时,不包括其已丧失的商业利益损失 。因为商业利益不是简单地由经营者的劳动创造的 , 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 。但是,企业经营者在不能工作期间,聘请与自己能力相当的人管理企业或者财产所发生的费用 , 应当作为损失的时间予以补偿 。虽然交通事故一般是由于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但受害者能得到的误工费并不是全部由肇事者支付的 。如果他们支付了高额保险 , 并且在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内,他们只需要由保险公司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