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监察御史是七品官 。监察御史,古代官名,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务 。宋代监察御史是维护既有的统治秩序,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而设立的一项专门的“准司法”性质的国家监督制度 。主要作用是监督法律、法令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律、法令和法制(这里指封建社会)的统一 。
品级仅正八品下,无出入朝堂正门的资格 , 只能由侧门进出,非奏事不得至殿廷 。开元初才取消限制 。但因内外官吏均受其监察 , 权限甚广,颇为百官忌惮 。员额,唐为十五人 。宋减为六人,分察六部百司,品级为从七品 。
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以都御史、副都御史为主官,所属监察御史分道负责,各冠以地方名称,各道人数不等 , 总数一百一十人,均为正七品官 。清同明制,乾隆十七年提升为从五品官 。
【宋代监察御史是几品官 宋代监察御史是几品官呢】十三个省中,每省均有7至11名监察御史,监督不同地方的不同领域,品秩均为正七品,全国共有110名监察御史 , 称为十三道监察御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