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专用车道怎么处罚
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一般是处以100元~200元以下罚款,不扣分 。但有些城市是可以并处记3分的处罚 , 例如北京和深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 , 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违规停车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 , 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2、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3、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 。法律依据: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 , 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 , 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 , 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 , 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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