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事故处理一般程序 汽车事故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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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先立即报警,如果设备受损的标明事故车辆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 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制作事故认定书 , 当场交付当事人 。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一)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二)当事人不同意由交警调解的(三)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的处理情况:(一)如果调解达成协议的持事故认定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二)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再向保险公司索赔 。二、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自行撤离现场,然后在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 , 共同签名;自行协商赔偿数额及赔偿方式 。(一)如果达成协议不履行: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实行赔偿后,持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车辆事故处理一般程序 汽车事故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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