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能注册商标吗

地名能注册商标吗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 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这就使得地名作为商标受到了相当的法律限制 。

地名不能作商标是因为生产者常常要在商品上标明商品的产地 , 当用地名作商标时,往往使人搞不清其为商标还是产地名称,因而不具有显著性 。另外,本地企业用外地地名作商标时,还可能使消费者对商品的产地产生误认 , 给消费者带来较多的不便 。
因此 , 虽然《商标法》在修改前未禁止地名作商标 , 但商标局却早在1983年6月开始就要求不要将地名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了 , 1988年1月30日修改后的《商标法实施细则》更是对此予以明确 。所以《商标法》在修改时将地名纳入了商标的禁用范围 。

【地名能注册商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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