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使用税的名词解释
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其种类(如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载人汽车、载货汽车等)、吨位和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使用行为税 。
【车船使用税排量征收标准 车船使用税】
车船税税额标准:乘用车按其排量划分七挡
车船税税额标准:乘用车按其排量划分七挡:
1.0升以下车型车船税为60-360元
1.0升-1.6升为300-540元
1.6升以上-2.0升未360-660元
2.0升以上-2.5升为660-1200元
2.5升以上-3.0升为1200-2400元
3.0升以上-4.0升为2400-3600元
4.0升以上为3600-5400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使用应税车船、从使用之日起,发生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
(2)纳税人新购置车船使用的,从购置使用的当月起,发生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
(3)已向交通航运管理机关上报全年停运或者报废的车船,当年不发生车船使用的纳税义务 。停运后又重新使用的,从重新使用的当月起,发生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