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溜车的安全距离 溜车安全距离是多少

交通法溜车的安全距离 溜车安全距离是多少

交通法只对高速公路上开车设定了明确的安全距离 。在城市里开车,法律没有规定安全距离,所以没有绝对的标准值 。所以,这个问题无法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速超过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 , 与同车道前车的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不得小于50米 。【交通法溜车的安全距离 溜车安全距离是多少】第八十一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 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 ,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能见度小于200米时 , 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示廓灯 。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示廓灯和危险警告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并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示廓灯和危险警告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 , 尽快从最近的出口驶离高速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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