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开庭可以跟法官辩解吗 醉驾庭审法官都问什么

醉驾开庭可以跟法官辩解吗 醉驾庭审法官都问什么

1.法官对酒驾有什么要求?酒驾法官不需要问你任何问题 。因为当你在第一现场被交警拦下时,会立即对你进行酒精测试,法官只会根据你当时的酒精水平或者已经造成的伤害程度等综合因素,依据法律法规对你进行确认和判决 。二、醉驾处罚标准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的,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曾因醉酒驾驶、再次醉酒驾驶受过处罚的,处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醉驾开庭可以跟法官辩解吗 醉驾庭审法官都问什么】2.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 , 处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酒后驾驶:1、酒后驾车的,由公安机关约束其醒酒 。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5年内不得再次取得驾驶证 。2、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公安机关捆绑直至醒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再次取得驾驶证 。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准驾驶营运车辆 。3.饮酒、醉酒驾驶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再次取得驾驶证 。三.相关知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确保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治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 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 mg /100 ml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所称道路、机动车 , 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 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的;(四)驾驶载客营运机动车的;(五)存在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公民会购买自己的车辆 , 所以在驾驶车辆时,也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其中规定禁止驾驶人酒后驾驶等行为,这也会给公民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司法机关会对酒后驾驶当事人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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