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是创业的第一步,而起名是注册公司的第一步也是重要的一步 。一个响亮易记的名字可以给您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 。而公司名称还需要遵守公司法的规定,那么有哪些相关规定呢?下面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
1、企业名称组成
企业名称=行政区划 字号 行业 组织形式(将“行政区划”括起来插到中间亦可) 。
例如:
区域 字号 行业特点 组织形式
2、行政区划要求
(1)、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至少是县级以上,但不能单独使用市里的辖区 。
(2)、以下企业名称中可以没有行政区划:
(3)、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登记的;
(4)、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人民币且到国家工商总局核名的 。
3、字号要求
(1)、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得含有汉语拼音或数字,字号要由2个以上的字组成(未规定上限) 。
(2)、字号可以是投资人(自然人)的姓名 。
4、行业要求
企业名称中的行业可以从《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中查找(如技术、贸易);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要与企业经营范围对应 。
(1)、以下企业名称中可以没有行业:
(2)、行业包含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的;
(3)、企业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
(4)、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的 。
5、组织形式要求
所谓组织形式就是“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合伙企业”等,什么类型的企业就需要将对应的组织形式写到企业名称中 。
(1)、有限责任公司 , 必须在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样;
(2)、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字样 。
(3)、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4)、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5)、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
6、限制语要求
内资民企不得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除非该字样是行业的限定语,而且必须经过国家工商总局的核名,才可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上述字样 。外商独资企业、外商控股企业,经过工商总局核名后也可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
【北京注册公司名称要注意这6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