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关系的基本特点是商标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对商标功能的实现、对社会公众所承担的责任,既有共同的部分,又有各自的法定义务 。那商标使用许可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一、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这是许可人的一项权利,但更重要的是许可人的一项义务,即实施监督的义务,保证其所拥有的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不允许许可人在其注册商标由他人使用后即不承担责任 , 而是由法律确定其仍要承担商品质量方面的责任 , 防止被许可人有损害商业信誉、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不正当行为 。
二、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这是商标使用者的法定义务,商标是通过商品品质来树立信誉的,保持商标信誉不仅许可人关心,被许可人对使用了这一商标的商品质量也应做出保证 。
三、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这是在商标使用许可的实践中产生的要求 , 目的在于防止商标使用人企图利用商标的信誉,提供与这种信誉不符的品质差的商品,为了使消费者有所鉴别并明确同一商标不同使用人的责任 , 因此在各自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产地便是必要的,这样会增强商标使用人的责任感,也会使消费者面对同一商标而有不同使用人时有所选择 。当然,同一商标应当体现同样的信誉,上述标注被许可人和产地的规定,正是为了保持商标信誉而采取的措施 。
【商标使用许可的主要程序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