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事故认定书复核的时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处理事故认定书复核的时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时限是:(一)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 。(二)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三)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 。(四)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五)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 。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处理事故认定书复核的时限是多久】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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