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新增6个交通违法行为代码

新疆乌鲁木齐新增6个交通违法行为代码

新疆乌鲁木齐:新增6条交通违法代码 。4月3日 , 驾驶证网摘要:昨天(4月2日),边肖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关于调整交通违法代码的通知》,新增6个交通违法代码 , 修改5个交通违法代码,变更违法行为名称 。从4月1日新疆交警部门录入违法信息码开始,新增了6个交通违法码,6起案件均被警告 。六项新的交通违法行为都是警告处罚 。驾驶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机动车超过规定速度50%以下的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中型以上客车,超过规定时速不足10%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中型以上货车,超过规定时速不足10%的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超过规定时速低于10%的驾驶中型客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 , 超过规定时速不足10%的在高速公路上以低于每小时20%的速度驾驶机动车修改了5个交通违章代码这次修订了5个交通违章代码,其中违章名称有所变化 。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中型以上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超过规定时速低于20%”修改为“超过规定时速10%但低于20%” 。“驾驶中型客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低于20%”修改为“超过规定时速10%低于20%” 。“正常情况下在高速公路上以低于规定最低速度行驶”修改为“正常情况下在高速公路上以低于规定最低速度20%以上的速度驾驶机动车”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事故处理与秩序管理支队秩序管理大队队长侯介绍,在新增的“高速公路时速低于20%”违法代码中,如果高速公路时速不低于60公里/小时,只有时速在48英里/小时以上、60英里/小时以下时,才会对驾驶员进行警告处罚,但如果车速低于20%,即低于48 mph,他将根据规定获得200元的3分积分 。本文是编辑为您整理的最新资讯 。【新疆乌鲁木齐新增6个交通违法行为代码】

经验总结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