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地方志书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 。
【地方志书每多少年左右编修一次 地方志书每多少年左右修编一次编修一次】2、每一轮地方志书编修工作完成后,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在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搜集资料以及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启动新一轮地方志书的续修工作 。
3、地方志书,简称“方志”、“地方志” 。地方,即地域;志,就是“记述、记载”的意思 。方志记述的对象是“一地自然与社会”;时间范围是“历史和现状”;性质是“资料性著述” 。
4、地方志书有着历史之延续性,内容广博行性,材料真实性 。志书是一种地方性的多学科书籍,涉及历史、文学、民族、社会、经济、自然科学 。它可以“补史之缺,参史之错,详史之略,续史之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