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驾照扣分的标准及规定【A1驾驶证扣分规定 a1驾照扣分新规】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十二个月 , 满分为十二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 。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2、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周期一般为十二个月,总分为十二分,根据违法情节依次可扣十二分、六分、三分、二分、一分,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被扣零点五分的 。3、一年内如果扣分比较少,则到了下个周期,自动清零,重新从十二分算起 。通常周期内扣满十二分的驾驶员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学习活动,有的地区对于本周期内扣分达到九分以上也要参加学习 。对于违法情况特别严重的,往往给予暂扣驾照或者吊销驾照处理 。4、被记满十二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十二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 。否则你的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 。5、第一次记满十二分至二十四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十二分或同一周期累计二十四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 。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 。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修改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决定第十五条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 , 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十二分记录 。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 , 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十二分记录 。
A1驾照扣分的标准及规定【A1驾驶证扣分规定 a1驾照扣分新规】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十二个月 , 满分为十二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驾驶证的清分时间是驾驶证上的发证日期,每年在发证日期那天系统自动清分 。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 。2、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周期一般为十二个月,总分为十二分,根据违法情节依次可扣十二分、六分、三分、二分、一分,在实际工作中也遇到被扣零点五分的 。3、一年内如果扣分比较少,则到了下个周期,自动清零,重新从十二分算起 。通常周期内扣满十二分的驾驶员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学习活动,有的地区对于本周期内扣分达到九分以上也要参加学习 。对于违法情况特别严重的,往往给予暂扣驾照或者吊销驾照处理 。4、被记满十二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十二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 。否则你的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 。5、第一次记满十二分至二十四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十二分或同一周期累计二十四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 。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 。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修改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决定第十五条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 , 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十二分记录 。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 , 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十二分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