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司法程序 交通肇事罪的司法程序

交通肇事罪司法程序 交通肇事罪的司法程序

交通肇事罪司法程序
任何纠纷问题当双方协商赔偿不能达成一致,采用诉讼或者一些司法程序手段来解决是最有效率的方式 。因为此类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如果选择诉讼的话,交通肇事罪司法程序是怎么样的呢?今天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这个问题 。下面 , 请看详细介绍 。
一、交通肇事罪司法程序诉讼包括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起诉、拘留、逮捕、审判;对民事案件的受理、调查、收集证据、调解,以及当事人起诉、应诉、提供证据、进行辩论或辩护等 。
对经过调查的交通肇事案,符合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且归自己管辖的,应当立即转为刑事案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进行,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报经上级公安机关领导批准,予以立案 。立案后 , 应当进行侦查 , 全面客观的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 , 罪轻或者罪重的材料,并予以审查核实 。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立案,与其它刑事案件有所不同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只有在分清当事人责任的基础上才能确定肇事者是否有罪 。作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没有作出事故认定书前,对很多交通肇事案的责任是不明确的,也就是说对能否构成刑事案件是不明确的;因此作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很多交通肇事案只有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才能知道应该适用什么样的程序,是该适用一般事故处理程序,还是适用办理刑事案件程序 。作为办案人员一定要在这个问题上把握准确 。
对于符合破案条件的案件,办案部门应当制作破案报告,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破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
(二)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三)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的 。
破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案件侦查结果;
(二)破案的理由和根据;
(三)破案的组织分工和方法步骤;
【交通肇事罪司法程序 交通肇事罪的司法程序】(四)其他破案措施和下一步的工作意见 。
侦查终结的案件 , 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 。结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
(三)案件的事实和证据;
(四)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 。
侦查终结案件的处理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侦查终结后,应当将全部案卷材料加以整理 , 按要求装订立卷 。向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时 , 只移送诉讼卷 , 侦查卷由公安机关存档备查 。对于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凿、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当制作《起诉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
二、交通肇事罪醉酒驾驶如何处罚醉酒驾驶而构成的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区别主要有一下两点:
1、对于法定结果的发生要求不同 。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要求有法定的结果发生 。至少要求造成重伤一人以上或者造成公共财产、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以上的 。而现在的醉酒驾驶是行为犯,该罪不以发生严重危害后果为前提 , 只要是有醉酒驾驶行为即可构成危险驾驶罪 。
2、量刑不同 。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为三个等级 。
(1)犯交通肇事罪的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
醉酒驾驶的量刑只规定了处拘役,并处罚金 。
刑法修正案八二十二中规定“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所谓“其他犯罪”主要包括交通肇事罪、妨害公务罪 。因为危险驾驶罪最高刑也仅仅为拘役,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所以,对于因危险驾驶造成了伤亡后果或者其他重大损失的事,应当构成交通肇事罪



;而对妨害交通执法人员纠正或者危险驾驶行为的,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 。
根据我国刑法总则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从我国刑法总则的规定看 , 醉酒导致犯罪,当然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其应受刑法惩罚的根据可以借用原因自由行为理论来理解 。原因自由行为,一般是指故意或者过失使自己陷入无责任能力或者限制责任能力的状态,并在此状态下实施了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该理论为醉酒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找到了理论上的根据 。原因自由行为理论只是给醉酒后的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找到了合理化的根据,但并没有解释应当以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来定醉酒后的犯罪性质 。实践中,很多醉酒的犯罪,很少以过失犯罪论处的 。但司法解释却把此行为融入到交通肇事罪中,即认为此是过失犯罪 。这样就会造成醉酒在交通肇事罪的罪过和在其他犯罪中的罪过不同的境遇,显然是值得商榷和推敲的 。
三、交通肇事死亡责任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必须客观表现在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 因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这包括几个方面:
(1)行为人必须处在从事交通运输活动中或者与正在进行的交通运输有着直接联系;
(2)行为人必须是在交通运输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3)必须是发生了重大事故,造成了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治而死亡的情形,依照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
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要是交通运输人员 , 也可以是其他人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肇事后 ,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致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治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
诉讼是保障自己权利的有力手段,所以我们要知道它的具体步骤,以至于更好的为我们提供便捷 。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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