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伤残怎样认定
1.如何认定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1.医疗终结后,伤者可以向办案交警机关申请伤残鉴定,交警机关将委托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委托鉴定 。【交通事故后的伤残鉴定 发生交通事故伤残怎样认定】2、鉴定应在二十日内完成;确需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鉴定期限超过期限的,必须报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3.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和评估 。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认后,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员签字并加盖机构印章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检验鉴定结果之日起两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副本报送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 , 可以在收到检验鉴定结论副本后三日内申请复检鉴定 。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专业技术人员和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应当单独指派或者委托进行复检鉴定 。二、交通事故的详细处理过程1.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除了少数可以通过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 。发生交通事故时 , 当事人应当尽快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交管部门报案 。如果交通事故的所有当事人都受了重伤或失去知觉 , 路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一般情况下,简易程序办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一名交警到现场办理,而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办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至少需要两名交警办理 。对于重大,特别是重大交通事故案件,其他部门需要帮助,比如医疗救援部门 。交警赶到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同时,对于一般程序办理的交通事故案件,也需要现场勘查 。3.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交通事故证明 。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后,客观公正地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区分事故各方的事故责任 。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者给予警告、罚款、暂扣、吊销驾驶证或者拘留 。5.损害赔偿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公安交管部门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请求 ,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10天 。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法定调解期限内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很多受害人在正式起诉前基本完成了伤残鉴定 , 因为他们要知道伤残等级才能准确计算最终的赔偿标准 。反正伤残鉴定不能由受害人自己做,医院也没有伤残鉴定的资格 。伤残鉴定的机构和时间很容易确定 。发生交通事故伤失劳动能力护理费怎么赔
一、因交通事故丧失劳动能力的护理费如何赔偿?因交通事故丧失劳动能力的护理费按护理人员收入支付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赔偿;没有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给予补偿 。护理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因身体健康等原因导致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降低到一定程度,需要家属或其他亲属陪伴和照顾 , 由事故责任人按一定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 。护理费的发生是受害人恢复健康所必需的,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也是直接的,应当予以赔偿 。二、交通补偿项目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1.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医疗支出的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2.残疾赔偿的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还应当对因日常需要增加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损失进行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而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 。3.死亡赔偿的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按照紧急处理方式支付第一项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被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4.遭受精神损害的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 。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得转让或者继承 。赔偿义务人书面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除外 。交通事故不仅威胁着他人的生命安全,也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发展 。通常,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我们给予的赔偿会有所不同 。总的来说,安全文明驾驶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