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在你需要时候能帮助你


法律知识真是学多了一点坏处都没有,因为在你的身边你的生活中,无时无刻的不出现一些法律问题,你要是知道这些知识,你就会做起来得心应手 。要是你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那么上当受骗吃亏的事,你一定会经历会碰上 , 到时候你就会顿时感到无助无奈,为了让自己合法利益不受到侵害 , 就来跟大家多说说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 。
1、如何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利?
不仅需要完善立法,而且需要民事主体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自觉、积极地维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利益 。德国法学家冯·耶林所提出的“为权利而斗争”,尽管听起来语气过强,但确实也形象地说明了权利不是自动实现的,维护自己的权利,不仅利己,而且促进了法制的完备、社会的进步 。

2、违反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这些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3、什么是物权?
物权可以分为所有权(自物权)和他物权,他物权又可以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
(1)所有权是最充分的物权 , 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四项权能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是这一框中的重点 。因为它涉及市场交易的安全与产权变动的制度设计 。故需要注意什么财产是动产、什么财产是不动产,这两者在产权取得、变更的法律要件上有何差异 。法律规定的不同形式的财产共有关系 。也应注意区分 。

(2)用益物权是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依法产生的一类物权,涉及多种权利 。教材着重阐述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
3)担保物权是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依法产生的一类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

4、分析说明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在我国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背景下,知识产权在各类财产权中的地位也日渐突出,涉及着作权、专利、商标和商业秘密等 。
(1)着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依法产生的专有权 。需要了解什么是作品、什么是作者,重点掌握着作权的内容,注意它可以分为两类,即着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着作财产权(包括以复制、发行、表演等方式使用作品以及许可他人使用作品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在学习过程中,还需要结合具体实例 , 阐释这些权利的内容 。另外 , 着作权是有保护期限的 , 换言之 ,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之后 , 作品就进人公共领域,任何人可以无偿使用了
【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在你需要时候能帮助你】
(2)专利权的对象是发明创造 。我国专利法规定了三种专利,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注意它们的差别 。可以附带谈一谈申请专利的条件,尤其是要获得发明专利,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实体性要件: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专利权同样存在保护期限,专利法规定的保护期限分别为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 。还请注意阐述发明创造的另一种保护方式,即商业秘密的保护 。特别是专利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的差别 。
(3)商标权是市场经济中的一种重要的民事权利 。商标法尽管也规定了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但由于到期可以申请续展,因此它是可以无限期获得法律保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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