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主办人腐败案结案:贪近4000万,被判18年


“呼格案”主办人腐败案结案:贪近4000万,被判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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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带走接受调查之前 , 冯志明在周围不少人眼中称得上是一名干警 。 但随着调查的深入 , 他身上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多地暴露出来 。
近日 ,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冯某某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通知书显示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冯某某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贪污罪一案已执行完毕 , 予以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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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案情细节显示 , 上述“冯某某”即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的原专案组组长冯志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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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4月9日19时45分左右 , 女子杨某某离开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某饭店去厕所 , 21时15分后被发现因扼颈窒息死于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宿舍57栋平房西侧的公共厕所女厕内 。
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 。 61天后 , 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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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主办人腐败案结案:贪近4000万,被判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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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吉勒图的照片
当时担任呼格吉勒图案专案组组长的人 , 便是冯志明 。
然而 , 2005年 , 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 , 其交代的多起案件中就包括当年的“4.9女尸案” 。
赵志红曾向公安机关供述 , 1996年4月9日20时许 , 在某工地打工的他下班途中路过事发公厕进去方便时 , 听到隔壁女厕内有高跟鞋走动的声音 , 于是冲进女厕所 , 与遇害人撞在一起 。 他用手掐住对方的脖子 , 把她推至厕所内的隔墙上 , 并下手作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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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红
2006年 , 内蒙古司法机构组织了专门的调查组复核此案 。 2014年11月 , 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同年12月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 , 之后启动追责程序和国家赔偿 , 支付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 。
2015年2月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赵志红死刑 。 2019年7月30日 , 赵志红被执行死刑 。
赵志红一审被判死刑后 , 参加旁听的呼格吉勒图母亲尚爱云说:“听判决的时候 , 我特别紧张 , 两只手不由自主地攥在一起 , 我想起了我儿子当年被审判的场景 。 当听到赵志红所犯下的一起起罪行的时候 , 很痛恨当年办案的那些人 , 如果当年不办错案 , 能及时把赵志红逮住 , 哪里还会有后面那么多人受害呢?”
1996年 , 呼格吉勒图案发生时 , 冯志明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 2014年12月 , 呼格吉勒图被宣告无罪两天后 , 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的冯志明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带走接受调查 。
公开资料显示 , 冯志明出生于1958年 , 早年在包头某消防部队入伍 , 1981年军转复员被分配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刑警队工作 , 1986年至1988年历任新城公安分局刑警队副队长、队长 。 1988年 , 因犯罪嫌疑人在审讯室意外“触电身亡” , 其一度被免职 。
被免职后 , 冯志明从普通民警做起 , 仅用4年时间 , 就于1992年任呼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 1994年10月任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
1996年 , 冯志明在新城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任上 , 担任“4.9女尸案”专案组组长 。 彼时 , 包括其在内的多位警员因“迅速破获大案”获集体二等功 , 冯志明也于1997年出任呼市公安局缉毒缉私支队支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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