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紧急提醒,在朋友圈做这事涉嫌违法!已有人被抓( 二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 , 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 , 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 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 , 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 , 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 ,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 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再次提醒
烟花爆竹是危险物品 , 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烟花爆竹从业许可证 , 任何人决不能非法经营、买卖 。 年关将至 , 请广大居民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 , 以确保燃放安全 。
【烟花爆竹|紧急提醒,在朋友圈做这事涉嫌违法!已有人被抓】同时 , 希望大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打击非法买卖、运输、存储烟花爆竹行为 , 消除安全隐患 。 如发现有上述行为 , 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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