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 江歌案里,需要道歉的岂止是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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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妈妈江秋莲,起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终于做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
当宣判全网爆出后,我第一时间去看了作家陈岚的公众号,想要看看她怎么说 。
因为我依稀记得开案前两天,这位以正义使者自居的女作家,还发了一篇长文:《江秋莲诉刘鑫案,宣判前夕,律师一个小动作耐人寻味》

江歌 江歌案里,需要道歉的岂止是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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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篇文章里,陈岚先是以开案前夕,审判官突然生病延迟开庭,暗示江歌妈妈施加的舆论压力太大,以至于审判官除了借口生病,不知道该如何面对 。
其次,通过律师发言,暗示江歌妈妈其实完全没有证据,目前一切都是江方律师猜测,当初拿着猜测当证据,引导公众网暴刘鑫 。但江妈妈借助舆论施压,才导致被迫开庭,以及审判官即便不情愿也不得不出席,甚至开庭前突发疾病的乌龙 。
而整篇文章也延续以往的风格,通篇明示或暗示的说明,说刘暖曦没有开门,是江歌妈妈在国内引导舆论,各种网暴刘暖曦,实际上自己多年来各种吃女儿的人血馒头 。
如果国内有“打假”江歌妈妈第一人,作家陈岚一定是带头的那一个 。
因为在这篇文章之前,陈岚就已经多次专门发文diss江哥妈妈,包括要求她公布捐款金额,以及后续税收问题,质疑她不断吃女儿的人血馒头,头条开小店卖货,恶毒的置刘鑫于死地,在国内利用人们善心混淆视听.....
你不相信她吧,她言辞凿造,信誓旦旦,毋庸置疑;
你相信她吧,她好像又没有提供任何实质性证据 。
最后你只能半信半疑,或许人家作为内部人员,有啥不为人知的内幕消息也未可知 。
但当一审宣判公布后,我想去看看这位作家接着怎么找补时,才发现人家过往文章一删,接着聊其他的事情,一切都好像没有发生一样......
【江歌 江歌案里,需要道歉的岂止是刘鑫】而刘鑫的拥护者们,也接着叫嚣:我国法律难道只能靠舆论了吗?

江歌 江歌案里,需要道歉的岂止是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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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否定了江歌妈妈的全部努力 。
你没打官司之前,是你引导舆论污蔑刘鑫;你打了官司,输了是你真的不行,赢了,就是中国法律不行 。
这心理素质,真的很牛呀!
别的不说,这偷换概念的能力就很让人哭笑不得 。
刘鑫在日本被认为是受害人,和她没开门之间,有啥冲突关系吗?
在陈世峰面前,她和江歌都是受害人,就算是中国法律,也是这么定性的 。但是在江歌面前,她有间接害死对方的行为,需要承受法律和道德的谴责,也是不争的事实 。
何必搁这玩文字游戏,混淆视听呢?
我们新媒体人爱追热点,爱吃瓜,真相没有出来之前,站错队也是常有的事情,但是像陈岚这种,每次都能打着正义的旗号,非常义正严辞进行道德审判,且直接盖棺定论的人,不多,而像她这样时时冲锋陷阵,例如霍尊案件中,一马当先直接替当事人报警的,几乎没有 。
我想,如果陈岚是故意碰瓷,热爱吃人血馒头,那么她至少可以教会广大读者,有时候有些人,即便说话言辞恳切,板上钉钉,没有拿出确切证据之前,我们也不能因为她姿态最正,口号最响亮,最弘扬社会正能量,就轻易的相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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