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家药监局:停止经营蜜芝泉沁透焕肤日霜等化妆品

针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浙江、江西、湖南、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标示名称为“蜜芝泉沁透焕肤套装3件套”及套盒内标示名称为“蜜芝泉沁透焕肤日霜”“蜜芝泉沁透焕肤晚霜”“蜜芝泉沁透焕肤柔晳露”的化妆品进行了调查 。 经查 , 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上述化妆品 , 其标签上标示的委托方长沙玺和赢日用品贸易有限公司、受托生产企业广州菊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均否认生产销售过该产品 。
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 净化化妆品市场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 , 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 , 发现违法行为的 , 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 , 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
【企业国家药监局:停止经营蜜芝泉沁透焕肤日霜等化妆品】(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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