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 四千万遗产赠与保姆,此前共同生活17年,男子与女子日久生情

首先说一下这起事件中的三方人员,第一方就是已经去世的男子刘某,第二方就是刘某的妻子陈某,第三方就是刘某的保姆杨某 。
这起事件是发生在深圳的,首先为何去世男子刘某要将自己价值四千多万的房产赠与保姆,这其中肯定是有原因的 。
第一点就是因为刘某的妻子陈某长期打麻将且搞婚外恋,于1981年开始分居生活,当时双方均30多岁 。
刘某和保姆陈某相识也是因为刘某在52岁年纪的时候,因为自身出现了疾病问题和一些其他的原因,所以请来了当时38岁年纪的陈某 。
没有想到的是,日久生情之后两人就变成了同居关系,在一起生活了十七年的时间 。
其中,刘某在2015年7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不准许男方与妻子离婚 。
2016年8月,刘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主张双方已经分居多年,请求判予离婚 。
2017年4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准许二人离婚 。
刘某的妻子陈某不服提起上诉,然而男方上诉期间因病死亡,于是二审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裁定诉讼终结 。
所以,刘某和陈某的婚姻关系其实并没有解除 。
男子刘某立过两份遗嘱:
第一次遗嘱时间是2016年8月,男子刘某称愿意将我的300平方米全部赠与杨某所有,股份公司股权份额也赠与杨某所有,杨某作为保姆十几年对我关心照顾,我过得很开心,以此财产赠送表示心意,任何人无权分争 。
第二次遗嘱的时间是2017年6月,刘某再次在律师见证下立下《房产继承遗嘱书》 。
保姆 四千万遗产赠与保姆,此前共同生活17年,男子与女子日久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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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遗嘱,刘某的妻子陈某自然是不认同的,于是保姆将妻子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妻子配合其完成房产过户 。
一审中,法院将男方的遗产进行了切割后再分配,判决将3套房子的2套给妻子,1套给保姆 。
妻子与保姆都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男方与保姆长期同居的行为不符合公序良俗,因此撤销一审判决,判决男方遗嘱无效,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 。
这样的结果就是保姆杨某什么也没有得到 。
这起事件再网上曝光以后,迅速的引起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
其实保姆应该从男子那里已经拿到很多现金了,妻子为啥不提出现金也应该归她所有呢?应该没证据,保姆见好收吧,否则妻子要求查银行帐户可能连现金都得不到 。
怎么说呢,只能说这个男的也不是真心对这个女的,17年的时间,要离婚早离婚了,作为一个正常思维的女性,如果一个男人不能给你法律上的名分,是没有必要去纠缠不休的,还不如做保姆,挣点干净钱,利利索索!
保姆 四千万遗产赠与保姆,此前共同生活17年,男子与女子日久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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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有事实婚姻阶段,介入人家的家庭,再怎么感情好,都是违背一定道德的!
支持男的遗嘱,法院要判决遗嘱继承的意愿 。还有从正常生活讲,妻子因出轨30年不在一起,实事婚姻破裂 。孩子不孝顺,没有尽到照顾父亲,更无权继承遗产 。这个男人最幸福十几年,就是和保姆事实婚姻的十几年,法院要充分尊重死者的意愿 。
如果财产判给保姆,就是法律对他们想要保护的合法婚姻的背叛 。不论多少年的情份,都不能掩盖这种不道德的关系 。
如果不是保姆的插足,这段婚姻未必不能挽回,判决的依据应该是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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