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 四千万遗产赠与保姆,此前共同生活17年,男子与女子日久生情( 二 )


再说那份遗嘱如果没有公证,没有见证人,或者是在立遗嘱的人神智不清的时候签名的都属于无效 。
30多岁是谁照顾谁?谁养谁?保姆上位小三上位违背公序良俗,夫妻大人可能无所谓,但给多少孩子造成一生的阴影,甚至影响一生.....是不值得提倡的 。
非常合理,凭什么保姆能拿到遗产,房子应该受夫妻的子女继承 。
保姆 四千万遗产赠与保姆,此前共同生活17年,男子与女子日久生情
文章图片
保姆付出三十年都没有得到实际名份还一至照顾男方这样的人比名份妻子更应得到认可,支持保姆应得男方遗嘱财产 。
30年时间不,履行妻子义务,就刑法执行期都过期了,怎么可能算是夫妻呢?
就应该提前过户给杨某,真的便宜了刘某妻子,30年后又冒出来 。
谁能证明保姆每晚和男主人睡在一起?
有证据吗?
他们就是简单的雇佣关系 。男主人为感谢保姆17年的照顾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赠予对方,完全合情合理 。即使男主人还没离婚,也应该将女方名下的几套房产和男主人名下的房产共同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男主人将属于自己名下的一部分房产赠予保姆也是可以的 。赠予遗嘱有律师在场公证,代表了男主人的真实意愿 。应该予以尊重 。所以男主人名下三套房产应该给保姆 。
男主人第一次提离婚,为什么法院不同意,已经分居30多年了,如果第一次提出离婚,法院同意,可能就不会有后面一系列的问题,所以法院应该负很大责任,违背男主人的意愿,导致今天的一切,男主人又已离世,所以法院有责任 。
分居多年怎么办不了离婚?为什么不在完全健康状态下办理过户手续?律师都办公证书了,为啥不能帮助去书房产过户?死者生前有顾虑吧?
保姆有问题,相比之下,我更相信妻子的说法 。
判给保姆有些人说是违反公序良俗,判给妻子有些人说是分居几十年,男子已经起诉离婚,判妻子拿财产不合适!
针对这种情况,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把财产判给国家慈善机构,这样大家就没什么可争了!
理性看待,保姆应该有份,一是有遗嘱,二是妻子没有尽到妻子义务,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婚姻法规定分居一定时间婚姻关系自动解除,不知法院为何判不离,莫非妻子有背景?其实一审还算折中,既考虑了现实的实际情况,又结合了传统的观念 。
【保姆 四千万遗产赠与保姆,此前共同生活17年,男子与女子日久生情】

经验总结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