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关于化妆品的进口事项

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 , 散布于人体表面的任何部位 , 如皮肤、毛发、指趾甲、唇齿等 , 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容、修饰和改变外观 , 或者修正人体气味 , 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化学工业品或精细化工产品 。
特殊类化妆品分类:
育发类 健美类 美乳类 染发类 烫发类 防晒类 防臭类 祛斑类 脱毛类 美白类
普通化妆品分类:
发用品 指(趾)甲用品 护肤品 芳香品 彩妆品
其他盥洗用品分类:
洗手液 手工皂 牙膏 漱口水
不需要备案的产品:半成品化妆品、化妆品原料、抑菌/抗菌洗手液、手工皂、牙膏、漱口水
备案查询网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nmpa.gov.cn)
产品类别及特点:
1、成品化妆品:指已包装完成可直接进口和销售的产品 。进口要求:办理备案凭证
2、半成品化妆品:一般指大桶装 , 超过5公斤以上产品 , 进口后进行国内灌装成成品 。进口要求:不需要办理备案凭证 , 直接进口
3、化妆品原料:指化妆品中所含的成分 。进口要求:不需要办理备案凭证 , 直接进口
特殊产品特点:
1、危险品类化妆品:根据MSDS确定是否属于危险品 。 举例:摩斯 , 防晒喷雾 , 香水
2、含濒危成分化妆品:根据产品配方表确定 , 需办理濒危物种允许进出口证明 。 举例:西伯利亚鲟提取物等

化妆品关于化妆品的进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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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含特殊物种成分化妆品:根据产品配方表确定 , 需办理非目录内物种证明 。 举例:水解梨果仙人掌花提取物、小烛树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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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进口流程:
国家药监局备案代理-化妆品进口代理-国际贸易结算-国外提货-进口海空运-国内清关-专业化妆品仓库-物流配送
国外提供资料:
原产地证正本(国外官方机构出具)涉及协定税率提供正本
成分配料含量配比表(生产商出具)
生产日期证明(生产商出具 , 如其他官方资料显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则无需单独提供)
外文正本包装或包装扫描件及翻译件(生产商出具)
箱单、合同、提/运单、发票(出口商提供)
木质熏蒸证明/IPPC标志(如有木质包装)
国内提供资料:
营业执照扫描件1份(盖章)
非特殊/特殊用途进口化妆品备案凭证
A4空白盖章纸若干张 , 公章盖在右下角 , 背面写上仅供报关报检使用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备案回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扫描件
发货人备案登录号码及查询号码、无纸化签约+单一窗口付税系统(进口口岸海关)
注意事项:
外包装上成分必须要与批文上的成分保持一致;
预先提供产品资料 , 外包装设计稿 , 供我司审核 , 避免产品与国际不符 , 影响进口清关;
产品外包装上需显示日期及批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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