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广州娇美庄园旗下“轻奢世家”产品虚假宣传、代理模式涉嫌传销!(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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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使:需要拿货满300即可成为天使代理;
2、总代:当累积拿货或一次性3000即可升级为总代;
3、合伙人:拿货满20000即可升级合伙人 , 同时赠送IP8和1800返现;
4、股东:拿货满100000即可升级股东 , 同时赠5台IP8;
庄园广州娇美庄园旗下“轻奢世家”产品虚假宣传、代理模式涉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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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奢世家分红比例:
团队累积业绩达到20000时 , 返还比例9% , 返利金额为1800元;
团队累积业绩达到40000时 , 返还比例11% , 返利金额为4400元;
团队累积业绩达到60000时 , 返还比例13% , 返利金额为7800元;
团队累积业绩达到80000时 , 返还比例15% , 返利金额为12000元;
团队累积业绩达到100000时 , 返还比例17% , 返利金额为17000元;
团队累积业绩达到150000时 , 返还比例19% , 返利金额为28500元;
团队累积业绩达到200000时 , 返还比例21% , 返利金额为52500元;
庄园广州娇美庄园旗下“轻奢世家”产品虚假宣传、代理模式涉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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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级差奖、团队奖之外 , 轻奢世家还有一个“利益捆绑”的模式 , 只要是A下面的代理 , 业绩全部累计在A的下面 , 利益永远绑定在一起 , 无论是不是同级别 , 无论是不是A的直属团队 , 不用担心利益被瓜分 , 公司核算利益的时候 , A下面所有的代理商的业绩都算A的业绩 。
从轻奢世家的加盟代理制度上看 , 层级已经达到4级 , 且最低需要花费300元获得代理资格 , 这些明显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违背 。 根据“二高一部”在2013年11月14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该《意见》第一条也规定了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问题: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 , 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 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 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 骗取财物 , 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 , 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 , 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
【结语】
至于未来 , 轻奢世家的主体公司广州娇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否能意识到自身存在的多种问题并予以改正?标榜“致力于打造高端女性消费品”的轻奢世家最终会走向何方?反传防骗联盟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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