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生子!沪一男子赠与2名女友上千万,妻子起诉要回…法院这么判

近日
上海闵行法院公布一起案例
案情令人咋舌!
男子婚后不仅出轨2名女子
还在婚外产下一子
并给这2名女子赠与上千万的钱财!
这笔钱 , 原配妻子能要得回来吗?
男子婚后出轨
背着妻子赠与2名“女友”钱财
出轨生子!沪一男子赠与2名女友上千万,妻子起诉要回…法院这么判】男子卢某和妻子张某在2000年登记结婚 。
婚后 , 卢某瞒着妻子 , 又分别于2014年及2017年起与小章、小陈以谈恋爱的名义密切交往 。
交往期间 , 出手阔绰的卢某多次给女友小章、小陈发放生活费 , 而且还多次在5月20日、除夕等特别日子里给小章、小陈发送带有“我爱你”、“一生一世”等特殊含义的红包 。
出轨生子!沪一男子赠与2名女友上千万,妻子起诉要回…法院这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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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发红包、给生活费 , 卢某在2016年时还安排小陈到自己的公司上班 , 并给予2,500元的月基本工资 。
纸是包不住火的!
卢某的出轨行为
在2020年时被妻子发现了
卢某不仅承认了
在外面有多名“女友”的实情
还承认了瞒着妻子
通过银行转账、微信、
支付宝、代付等形式
多次无偿赠与小章、小陈
多笔钱款 , 且数额巨大!
这个数额有多巨大呢?
竟然达到了上千万元!
卢某的行为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 , 存在重大过错 。
于是妻子张某将卢某及其2位“女友”诉至法院 , 请求法院判令相关赠与合同无效 , 并判令“女友们”返还相关钱款 。
妻子法院起诉:还钱
妻子张某诉称 , 三人系不正当男女关系 , 卢某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 , 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
张某表示 , 丈夫卢某与小章、小陈的不正当男女关系 , 既违反法律规定 , 又违背公序良俗 , 严重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 。
故分别请求判令确认卢某与小章关于760万元的赠与合同、与小陈关于520万元的赠与合同无效 , 并请求判令小章、小陈向原告返还上述钱款 。
对于张某的诉讼请求
丈夫卢某承认这些钱款
都是自己对小章、小陈的赠与
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而另外两个被告
小章、小陈
则各自搬出了理由
被告小章辩称:
2014年至2017年期间 , 自己不清楚卢某的家庭情况 , 以为卢某已经离婚 。 2016年 , 她与卢某有一个儿子小卢 。 对于760万元的款项 , 她向卢某转回几十万元 , 还有200余万元是卢某给小卢过生日的费用 , 剩余款项中亦有部分是投资款、抚养费而非赠与 。
另一名被告小陈则辩称:
她入职卢某的公司 , 是卢某的工作及生活助理 。 对于520万元款项 , 200万元是借款 , 她已经向卢某归还 , 6万元是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和补发工资 , 57万元是她为卢某垫付的工作、生活开销 , 包括陪同卢某、张某一家外出旅游时实际发生的费用 。
小章认为卢某给自己的钱 , 大部分是儿子的生活费;而小陈则认为 , 卢某给的钱除了借款外 , 大部分都是自己在卢某公司上班时的垫付款
对于这个剪不断、理还乱的案子
上海闵行法院经审查涉案事实
和双方证据围绕争议焦点
做出了以下认定和判决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如果夫妻一方超过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 , 该赠与行为应认定无效 。 本案中 , 卢某的行为系无权处分的行为 , 当属无效 。 原告有权作为财产所有权人和利害关系人要求小章、小陈返还财产 。
虽然小章辩称卢某的赠与部分属于子女抚养费 , 但小章未在本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实际用途 , 且从金额上看已经远远超出子女抚养的正常需要;而小陈对于自己辩称的部分 , 也仅提供了部分证据证明垫付生活费、旅游费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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