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东写故事|故事:韩国金先生在大湾区的创业史( 二 )


金先生说他母亲在首尔经营着两家餐厅 , 自从我带他去多次体验各式粤菜馆之后 , 他就有想法把粤菜增加到自家餐厅里 。 同时 , 他也带我去了几家韩国人在广州这边开的韩式菜馆 , 其中最有名的算是“本家韩式料理”了 , 据说“本家”在韩国开有数百家分店 。 当然 , 这数量要是跟我们中国的“兰州拉面”、沙县小吃、黄焖鸡、过桥米线和隆江猪脚饭这些餐饮“巨头”来比 , 简直小巫见大巫 。
我以为“董事长”才是一把手 , 合作的事就跟他谈 , 也因为跟金先生聊得很投契 , 所以我给了个很实惠的价格他们 。 但我跟金先生在一起就基本没聊合作的事 , 天南地北什么都聊 , 很有共鸣 。 我欣赏他的真诚 , 以及对中国的喜爱和痴迷;他也欣赏我的真诚和热情 。 我一有空就带他到处去吃喝玩乐 , 作为东道主 , 我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带他去领略我们岭南文化特色和风土人情 。
大约一周后 , 金先生约我签合同、付款 , 我才知道 , 原来他才是实际掌舵人 , 决定权在他手上 , 资金也由他掌管 。 也正因此 , 导致“董事长”非常不爽 , 戴着一把手的高帽 , 却没有实权 。
后来随着我和金先生之间友谊的发展 , 我了解到的信息就越多 , 我才发现 , 对于一个外国人来说 , 到异国他乡去创业 , 是有多么的难 。 首先是“董事长”不给力 , 我发现他找的器材和装修 , 报的价格都超出了市场正常的价格 , 这里头是否有涉及回扣之类猫腻 , 不得而知 , 我们也没有找到实锤 , 不好下定论 。 但站在生意人的角度来看 , 我觉得很多报价和操作是有问题的 , 只是我作为局外人 , 不能深入去探究 。
事实上 , 健身房开业后没多久 , “董事长”就偷偷溜走了 , 自愿放弃股份 。 这件事能让人联想到很多很多……
其次是员工在坑他 , 有一天他三更半夜打电话给我诉苦 , 说有一个员工上星期请假回家几天 , 昨天假期结束了 , 她没有回来上班 , 而是直接打电话给金先生 , 说辞职不干了 , 完了还要求金先生额外赔偿她一个月的工资 , 如果不给的话 , 就到劳动局告他 。
金先生反复地问我 , 你们这边可以这么随意离职的吗?在我们那边 , 都必须提前一到三个月提出办理申请 , 然后按规定办好手续才算解除劳动合同 , 才算正式离职 。
可笑的是 , 在此之前 , 已经有三四个员工是这样离职的 , 而且每个人他都赔偿了一个月的工资 。 看来在公司内部 , 这已经成为一种共识了 , 难怪接二连三的有人这样操作 。
我问他 , 他们入职时有签正式劳动合同的吗?他说有!
那就好办 , 员工主动离职 , 合同法没有规定公司要赔偿;况且他们这种非正式离职 , 你可以按旷工处理 , 他们要闹事 , 咱就走法律程序 。 放心 , 中国是文明法治社会 , 不管你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 , 只要咱遵纪守法 , 都会受到法律支持和保护的 。
要说最可怕的坑 , 还得数健身房的物业主管给挖的 , 签租赁合同之前 , 什么他都说行;签合同交钱后 , 就马上变了脸 , 想方设法来为难金先生他们 , 装台热水器说要审批 , 发传单不允许……当然 , 按规章走流程办事不是问题 , 问题是不给钱他就不批 , 后来更是明着要钱 。
据金先生跟我说 , 私底下已陆续给了主管近五万元的好处费 。 我得知后 , 大为震惊 。 后来在又一次被卡时 , 主管要求金先生私底下支付五千元好处费 , 整个过程被我偷偷录音、录像备份 。 然后我对那主管说 , 之前的事我们既往不咎 , 从这一刻开始 , 你要是再无故为难金先生 , 伸手要好处费的话 , 我会让你后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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