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剑剑|网约少女3次发生关系,少女事后要钱被拒翻脸起诉,男子一句话逆转


丁剑剑|网约少女3次发生关系,少女事后要钱被拒翻脸起诉,男子一句话逆转

台湾桃园市萧姓男子前年12月间在网路上认识17岁少女 , 后来分别在车上、摩铁发生性行为 , 少女事后以萧男强行取走手机删除对话纪录 , 甚至扬言公布2人发生性行为影片等语威胁报警提告;萧男在检警侦讯时否认犯行 , 辩称是少女因缺钱才与他发生性行为 , 检方以少女提告时间已逾告诉期限 , 且复查无其他积极证据足认萧男犯行 , 侦结不起诉处分 。
【丁剑剑|网约少女3次发生关系,少女事后要钱被拒翻脸起诉,男子一句话逆转】
检警调查 , 31岁的萧姓男子在2019年间 , 在网路交友软体上认识17岁女网友 , 同年12月2人透过Line通讯软体聊天 , 并以2小时1万元代价相约在萧男所有轿车上见面 , 萧男开口询问女网友可否接吻或做不雅动作 , 女网友说「都可以」 , 遂帮萧男做不雅动作得逞 , 随后赶往附近摩铁进行性交易 。
同年12月23日晚间8时许 , 萧男再以相同方式邀约女网友在摩铁见面 , 并发生第三次性关系 , 完事后 , 萧男强行取走女网友手机 , 并删除萧男与女网友之间对话讯息 , 后因女网友在网站上购买衣服急需支付7335元货款 , 遂请萧男以此货款为性交易代价帮忙转账 , 未料 , 萧男事后以此为借口 , 逼迫女网友必须在12月25日还钱 , 否则将公布2人性行为影片至其就读学校等语 , 女网友因而心生畏惧报警提告 。
萧男在桃检复讯时坦承曾与女网友发生性行为 , 但否认以强暴方式强行删除对话讯息 , 与扬言要公布影片外流至其就读学校等情事 , 当时2人发生性行为后 , 萧男曾询问「有录影 , 如果把这些外流会怎样?」女网友则说「顺其自然」等语 , 检察官质疑女网友究否会因萧男言词感到心生畏惧?此外 , 复查无其他积极证据足认萧男有上述犯行 , 且女网友提告已逾告诉期限 , 在证据不足下 , 检方侦结萧男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等罪嫌 , 予以不起诉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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