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党支部成立 成立临时党支部的请示( 二 )


二、基本要求
(1)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应建立党支部;
(2)党员人数接近或超过50人的,可以建立党总支;
(3)党员人数接近或超过100人的,可以建立党委;
(4)对于党员较少的党支部,如果不足6名党员,可不再划分党小组;
(5)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需要一段时间或由于某种原因暂时成立不起来正式党支部的,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的支部委员会成员可以由党员大会选举,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定 。成立临时党支部由基层党委批准 。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新党员,但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应加以培养,由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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