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家庭共用

【北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家庭共用】北京医保局近日发布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补充通知 , 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 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 个人账户探索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 支持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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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家庭共用】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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