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人生28年/一套九江房产的自白

错换人生28年/一套九江房产的自白】作为家中最小的女儿 , 许敏从小到大受着家人的宠爱 。 作为家族最小的孩子 , 许敏的养子 , 姚策一直受着全家庭的宠溺 。 从小在学区房里长大 , 接受着当地最好的教育;姥姥、姥爷、父母、舅舅等围着疼爱 。 尽管不是在亲生家庭长大 , 但从物质条件和精神关怀胜似骨肉亲情 。
每一个家庭都有一个未来永远欢聚在一起的梦想 , 房子就是这个梦想的载体 。 为此 , 许敏一家卖了原来的房产 , 买了一套大房子 , 足可以承载祖孙三代的其乐融融 。 如今 , 错换人生28年事件还在持续 , 许敏与杜新枝的恩怨还要等最终的开庭 , 关于此房产已成为关注的一个焦点 。
一套位于九江的普通的房屋 , 普通到知道的人不过10来个人 。 而今 , 因错换人生28年事件把它推到了舆论的风口 。 在法庭上房子在沉默 , 但却为了它掀起一波又一波的浪尖 。 该属于谁 , 已经不是单纯家务事了 , 牵动着公众正义的目光 。
一方面 , 在7月15日法庭上许敏拿出了购买房屋的合同票据 , 包括姥姥写的一个证明 , 姥姥购买房屋的经过以及姥姥的签名 , 这是房屋购买的实锺 。 另一方面 , 房产证上写的是姚策的名字 , 直截了当地表明了房子的主人 。 世界上 , 谁都是只为自己买东西 , 如果为他人购买一定有其前提条件 , 可以看作一种承诺式合同 。 如果这些前提不成立 , 这个合同还能有效吗?购买房产的时候 , 姚策被认为是许敏的亲生儿子 , 如今在新事实下这样的行为还能成立吗?法庭上的情绪失控是久久压抑的情绪宣泄 , 难道不是对丧尽天良的控诉吗?
姚策在世的时候 , 曝光的录音文件已经表明 , 他一直认为房子确实不是自己买的 , 应该属于许敏 。 尽管房主已经不在了 , 但他在自愿且不受胁迫下的表态就不算数了吗?是不是应该划到遗言范畴 , 是不是应该按照遗言来分配 。
按照我国继承法 , 配偶、子女、父母都是排在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 熊磊凭什么不让许敏住此房屋 。 暂且不论此房屋谁买的应该属于谁 , 即使按照目前对方的要求 , 许敏也是有此房屋继承权 。
许敏一家想要的房产 , 往小了说是为了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给自己一个安身之地;让亲生儿子与自己同一屋檐下共叙天伦之乐;让自己的孙辈继续接受好的教育 。 往大了说 , 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大事 。 法律就是有普遍约束为人情 , 是规范的人情 。 如此巨大社会反响的事件 , 如果结果让广大网友们不能接受 , 那么社会舆论不会平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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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错过De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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