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与代位继承图解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应由被继承人子女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直系晚辈,就是继承人的子女,子女都不在的,以此类推 。
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或二次继承,是指转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 。转继承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转继承存在先后两个继承法律关系,是两次继承,一次分割 。转继承可同时适用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
法律依据:
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代位继承的必备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2、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3、被代为人必须未丧失继承权;
4、代位人须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亲属;
5、代位继承必须发生在法定继承中,遗嘱继承或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 。
转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
二者的法律效果有何不同: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 。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而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 。
2、继承的内容不同 。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不能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
3、性质不同 。转继承是对第一次继承基础上的再次继承,如爷爷死亡后,父亲还来不及得到该继承的遗产就去世的,由孙子来继承父亲从爷爷那里继承来(还未分配到手)的遗产;代位继承是直接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
4、继承人的范围不同 。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如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且不受辈份限制,均可成为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人却不仅限于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范围内,由于转继承是继承继承人的遗产,因此,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都有继承权 。
5、法定事由不同 。转继承即可以是法定继承,也可以是遗嘱继承 。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图解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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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处理
1、代位继承中,配偶不得互相代位继承,即丈夫为被代位人时,妻不代夫;妻子为被代位人时,夫不代妻 。只能由晚辈直系血亲进行代位继承 。
2、发生代位继承时,代位人替代被代位人的继承地位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共同继承,代位继承人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如果第一顺序没有其他的继承人,那么代位继承将作为唯一的继承人,取得全部遗产 。
3、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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