蜗牛研究僧|厦门一男子“性无能”,妻子起诉离婚,法官却说:尚有和好可能


蜗牛研究僧|厦门一男子“性无能”,妻子起诉离婚,法官却说:尚有和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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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牛研究僧|厦门一男子“性无能”,妻子起诉离婚,法官却说:尚有和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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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状告丈夫“没有性能力必须离婚” , 丈夫答辩说“为了孩子不同意离婚” 。

长期没有性生活 , 能不能成为离婚理由?近日 , 海沧区法院家事法庭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特殊的离婚官司 。

妻子起诉:他没有性能力

“他没有性能力 , 都不能过正常的夫妻生活!”法庭之上 , 妻子林女士起诉称 , 这样的婚姻没法过 , 她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

据介绍 , 妻子林女士今年30岁 , 丈夫刘先生比她大4岁 。 五年之前 , 两人经亲戚介绍后相识相恋 , 恋爱不久后 , 两人就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

因婚前了解不够 , 导致婚后双方经常争吵 , 就连新婚当晚 , 双方竟也吵架 。 而且 , 婚后双方长期没有生育孩子 , 直到去年上半年 , 经过医疗生殖辅助技术 , 妻子才生育一个女儿 。

“他不但没有性能力 , 还不关心我!”林女士说 , 由于丈夫不能过正常的夫妻生活 , 她为了生育孩子 , 不得不承担身心压力 , 通过生殖辅助技术 , 最终年底怀孕 。

但是 , 妻子怀孕期间 , 仍然感觉不到丈夫的关心 。 她怀孕12周后 , 就回到娘家生活 , 双方一直分居 。 孩子出生以后 , 也一直随母亲及其家人共同生活 。

于是 , 妻子林女士向海沧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 , 起诉称因双方无法沟通协商离婚 , 因此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

丈夫答辩:我不同意离婚

关于孩子 , 妻子希望法院能将年幼的女儿判给自己抚养 , 并要求丈夫一次性支付抚养费408000元给她(按每月2000元计算) 。

关于房产 , 妻子请求法院将夫妻婚后购买的一套房子判给她所有 , 这套房子位于海沧 , 面积120多平方米 。

但是 , 丈夫不同意离婚 。 海沧法院开庭审理时 , 丈夫答辩说 , 双方系自由恋爱结婚 , 目前也没有第三者 , 且为了婚生子的健康成长 , 他不同意离婚 。

不过 , 丈夫也向妻子求情说 , 自己因工作生活压力大 , 平时有一些过分的言语 , 希望妻子谅解 , 还说“今后我会改正” 。

对此 , 海沧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认定夫妻感情“尚有和好可能” , 判决驳回妻子的离婚诉求 。

不过 , 法官也说 , 考虑到本案双方有女儿 , 为了家庭为了孩子 , 因此妻子初次起诉离婚被驳回 。 但如果妻子仍感觉没有“性福” , 坚持要离婚 , 在夫妻关系未能改善的情况下 , 过段时间她可以再次起诉 , 如果符合离婚条件 , 法院也可能支持她的诉求 。

法官说法:没有“性福” , 有权离婚

家事法庭法官说 , 这对夫妻经过生殖技术的辅助 , 已共同生育一个孩子 。 另外 , 妻子说丈夫“有问题” , 导致生育困难 , 却没有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实 。
更重要的是 , 被告承诺要以家庭为重 , 履行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 , 抚育未成年女儿 。 再加上原告要求离婚的证据不足 , 因此 , 法院不予支持 。

不过 , 法官也说 , 夫妻一方没有性能力 , 是可以成为离婚理由的 。 因为 , 性生活也是夫妻生活重要的一部分 。
【蜗牛研究僧|厦门一男子“性无能”,妻子起诉离婚,法官却说:尚有和好可能】如果女方觉得没有“性福” , 是有权提出离婚的 。 除非夫妻双方都能接受无性婚姻 , 否则 , 一方对没有性生活不满 , 必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 而夫妻感情破裂是法律规定的离婚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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